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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地税局
 负责人:张元建
 电 话:0538-8938330
 地 址:高新区税务大楼
高新区地税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市地税局和高新区委、嘎区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辖区内的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依法实施征管范围内各种税、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实施本辖区内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六)负责局内的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和税收事业经费支出。
(七)负责局内地方税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文化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八)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主办业务

a) 负责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检查工作。
b) 负责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c) 负责减免税管理、审核、审批工作。
d) 负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核审批管理
e) 负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工作
f) 负责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和税收执法的管理工作
g) 负责税收执法服务过程的检查考核工作
h) 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处罚听证的受理和应诉工作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
i) 负责综合治税工作

部门主要业务流程和内容

纳税人
1、税务登记窗口版税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向受理单位保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并取得计算机缴款书
3、征收管理窗口对逾期申报纳税业户处罚款、滞纳金
4、征收管理窗口对逾期未申报纳税业户责令限期改正、限期缴纳
5、征收管理窗口对逾期不改正,不缴纳的进行查处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6、按照办处理决定书到办税场所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手续
(1)纳税人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规定期过后仍不执行的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偷、抗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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