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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财政局
负责人:王照星
电 话:0538-8938332
地 址:管委会办公楼
    A509室
高新区财政局
部门主要职责

  下设综合科、预算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中心)、资金结算科四个职能科。
  综合科。根据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高新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负责高新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契税、土地出让金等涉及财政的税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接待、信访工作;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口市农税局、市财政局相关科室、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等。
  预算科。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组织实施,并搞好决算;负责财政支出工程的审计把关工作;负责高新区整个财政的支出及融资、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的经营收支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的收缴管理工作;配合社会稳定、土地储备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口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等。
  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高新区所有国有资产的规划、投资、收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各类物品(包括固定资产)的招投标工作,并搞好全程监督服务;负责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配合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口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国资局、基金资金担保公司等。
  资金结算科。负责管委各局室、中心的所有财政收支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负责高新区辖区内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北集坡镇、新区街道管理中心的财务代管工作;指导村帐镇管工作;负责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配合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工作,按时兑付各类资金;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口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结算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机构等。


部门主办业务

政府采购、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办理会计证
部门组织机构:综合科、预算科、资产管理科、财务管理科


部门主要业务流程和内容

办理政府采购:填写“泰安高新区政府采购货物审批表”,注明采购货物的品名、技术规格和数量、资金来源和构成、交货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会同管委批复报告一并报送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单位依照合同自行组织验收货物——>与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项目单位凭土地出让协议到财政局申报纳税——>财政局开具完税凭证,并向项目单位出具“土地证办理审批表”——>项目单位凭“土地证办理审批表”到国土建设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会计证:提供成绩合格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珠算等级证或会计电算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者中之一)——>填写有关表格——>10日内到财政局领取。


部门常用文档

  《土地证办理审批表   《会计证申请表

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

  《山东省罚(没)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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