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区内的各种案件线索: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办理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等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负责区内的刑事案件包括检查机关直接受理案件、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对民事经济、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