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政府服务>>高新区机构
高新区法院
 负责人:张永勤
 电 话:0538-8938309
 地 址:管委会办公楼
高新区法院
部门主要职责

高新区法院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并行使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审判机关,受理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部门组织机构:办公室 立案庭 审判庭 执行庭

部门主办业务

一、受理泰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含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心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下同)的公诉刑事案件以及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自诉刑事案件。
二、受理被告住所地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或虽被告住所地不在高新区范围内,但依《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上级法院有关规定,可以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案件。
三、受理被告所在地在高心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或虽被告所在地不在高新区范围内;但依《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由高心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执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案件;审查执行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依法申请执行的文书。


部门主要业务流程和内容

1、立案
立案庭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
2、排期
审判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排期开庭;执行庭执行案件,实行排期执行。
3、送达
立案庭负责立案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立案庭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以邮寄为主,直接送达为辅,委托送达补充。
4、庭前调解
立案庭做出诉讼保全裁定的,由立案庭组织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移交审判庭处理。其他案件的庭前调解工作由审判庭负责。
5、审判
6、执行
7、结案


版权所有: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中国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 邮编:271000
电话:0086-538-8938369 传真:0086-538-8938300
E-mail:tadz@china.com
技术支持:泰安创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